(2014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根据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管理、工期管理、造价咨询等活动。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