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8月14日省政府令第79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造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