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2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2日省政府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7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1日省政府令第12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自1991年7月22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简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