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鞍山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06-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6年6月16日鞍山市人民政府第151号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各行政机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效率的原则,坚持层级监督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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