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辽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146号

《辽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业经2019年4月12日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市长王一兵

2019年6月19日

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 ……
继续阅读(剩余:89.0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3821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