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根据2006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1月1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等2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加强对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