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31日

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做优港口经济,构建以港促业兴城、港产城相互赋能的新格局,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做大港口航运规模

1。鼓励开通国际集装箱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并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航运企业,新开通远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超过15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 ……
继续阅读(剩余:91.3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02592023061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