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5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沈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