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深国资委〔2006〕359号

各直管企业:

根据2006年我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深国资委〔2006〕358号),我们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做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机制,促使国有企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目标,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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