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1-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赣国资评价字[2005]4号

各出资监管单位:

为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状况,现将《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状况,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编制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编 ……
继续阅读(剩余:93.9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247202307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