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202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进一步降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负担,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同意,现就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外)从业资格管理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降低从业人员经营负担为目标,推进实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全驾驶理论内容纳入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