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办〔2020〕7号
各省属企业:
《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31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
2020年12月3日
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管理,规范报告机制,畅通报告渠道,提升报告质量,增强报告效果,及时了解财务总监履职情况,准确考核评价其工作绩效,依据《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鲁国资企干〔2019〕1号)等制度规定,结合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工作报告,是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派驻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