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皖政办秘〔2018〕1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0日

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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