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4-04-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规范和加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察任免

(一)纪检组组长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提名并进行考察,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中央纪委报中央任免。

(二)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局长(专员)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名并进行考察,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中央组织部备案,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任免。

(三)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副局长(副专员)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名并进行考察,经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中央组织部备案,由监察部任免。

(四)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和副局级室主任由中央纪委干部室商派驻机构提名并进行考察,派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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