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
(2002年4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监察)、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纪检、人事部门,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近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参加了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下简称“三会”)等组织,或者频繁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有的还是发起者或组织者。领导干部参加此类组织和活动,多数是为了联络感情,广交朋友,或者为家乡的经济发展、为母校的建设献计献策,帮忙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