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07-06-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室、局,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已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规定》对于规范委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对《规定》印发前,由办案部门或案件承办人保管,以及委托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保管的涉案款物,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在8月15日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移交手续。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07年6月19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以下简称委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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