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2日)
第一条 为推动和规范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发挥党的地方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对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党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对象是所在党委的常委会、同级纪委,所在党委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派出的巡视机构和所在党委批准成立的党组(党委)。
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对象是所在纪委的常委会、派出机关、派驻机构。
对常委会进行询问和质询时,可以要求询问和质询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参与说明、解释或者答复。
第四条 党委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