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面做好 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全面做好 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1-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组通字[200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

党的十六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为了落实党章的要求,全面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的规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十六大把党徽党旗写入党章的重要意义,宣传规范党徽党旗工作的重要性及有关规定,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自觉使用规范的党徽党旗,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

二、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规范的党徽党旗。原有党徽党旗凡不符合中办发[1996]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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