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
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金〔2023〕89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22〕7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 ……
继续阅读(剩余:70.2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26012023103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