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资〔2019〕68号
各省属企业:
《辽宁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