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9月11日电(黄勇)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两者持有茅台集团的股份比例为90%和10%。
10日,贵州茅台集团和其控股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对这一事项分别作了声明和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此次股权划转是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我委所持有关企业部分股权划转金控集团公司持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茅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贵州省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