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近日,哈尔滨市国资委结合出资企业实际,制定发布《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担保管理办法》
出资企业及子企业的对内担保,由出资企业按照内部管理程序自主决策。原则上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不得对外担保,特殊情况需要对外担保的,包括: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为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企业提供担保,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与其他出资企业及子企业间相互担保的,应报哈尔滨市国资委核准后方可进行。实际控制权企业是指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不得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哈尔滨市国资委对企业的担保行为履行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担保管理制度、核准企业事权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组织开展对企业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等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