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国有企业工作后,我把民营企业的陋习带到了国有企业的公权力行使之中,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任意放纵无所拘束……”舟山市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徐寿增在忏悔书里这样写道。
2017年10月25日,徐寿增被定海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查,徐寿增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本人及有关人员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1月,徐寿增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
“作为我国第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充分总结了历史经验,具有很强针对性,其目的之一就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徐寿增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