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CPTPP所代表的国企规制方式和路径正在接受深刻审视。首先,尽管CPTPP旨在弥补WTO制度关于竞争政策的规则缺失,但CPTPP以所有制结构推定损害市场竞争或侵害非商业利益的隐含逻辑,不仅存在理论缺环瑖瑤,而且侵蚀了国企实施公共政策、应对市场失灵、补充私营经济等功能,长期来看可能产生各种社会成本。
其次,一项规则的规制范围若是过宽可能使其基本逻辑发生冲突。CPTPP商业考量义务要求各种经济制度内形形色色的“国有企业”均按私营企业的商业活动模式行事。
这一规则简单推定私营主体行为必然符合市场性,忽略了国企商业活动独立性是关乎公平竞争更为本质的要求,同时,这一规则还预设了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原罪”———国有企业行为的非市场性,与规则强化国企规制以期达到公平竞争的宗旨相悖。
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