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
证监会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
入库时间:2022-04-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证监会发布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拟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三)具备3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经历;(四)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第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四)项、……规定的任职条件,……:(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上述规定内容的适用问题现作如下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拟任总经理、督察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需具备一定的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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