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实现巡察全覆盖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方法支持。
《暂行办法》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参照《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国资国企实际研究制定。《暂行办法》共5章19条,对巡察机构设置与职责、巡察内容、被巡察出资企业党组织的配合与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巡察对象为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明确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列为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