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指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违反规定开展招标活动,给企业造成200万经济损失,那么这位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滥用职权罪?
律师解答: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损害到公司利益时,是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