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近日,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对此进行了解读。
《意见》明确,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在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方面,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今后国有企业的工资确定将更符合市场和企业发展规律,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是与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这次改革意见明确提出,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要综合考虑国家关于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的要求,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