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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剑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王立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经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剑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利用担任剑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数额较大;剑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被告人王立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当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