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潘中杰”问:违规占用公物行为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不同?
答:违规占用公物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或者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转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
本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本违纪行为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
本违纪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该行为违反规定,会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党的清正廉洁形象,仍希望、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本违纪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为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次要客体为公共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