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基本要求,国有股权的退出通常有股权转让、定向减资或解散清算三种方式,履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并在实施前与最终国有股东沟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请示。本文我们将通过一家国有参股企业的退出过程,探讨国有参股企业退出投资项目公司的路径。
案情简介
A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00年为成立B公司出资150万元并完成实缴,占成立B公司总资本的15%。2019年A公司按政策要求注销关闭,按流程对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进行清理。
关于此事,两公司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A公司以“解散B公司”为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受理并依法判决B公司解散,进而由B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A公司可以提请法院进行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