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行为破坏市场规则和诚信体系建设,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5个打击财务造假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及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价值。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普通国有公司及私营企业多类主体,造假行为涵盖挂牌公司公开转让、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银行贷款等多个场景。其中,人民法院对于证券发行人、主办券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造假主体,根据各自过错予以相应刑事与民事打击,落实党中央关于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要求。
据悉,人民法院对财务造假坚持“过责相当”原则,惩首恶、打帮凶。在投资者诉中某某股份公司、招某证券公司、瑞某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合理界定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