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1日裁定受理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根据破产重整工作需要,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
企业破产原因及目前状况:由于投资方不履行投资义务,股东内部矛盾,导致公司无资金完成开发建设,公司出现亏损,利润总额为负值,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经过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国有企业持股
据爱企查显示: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由国有企业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持股51%。
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