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及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企治理体系正在形成,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显得尤为重要。自2016年2月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将“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列入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部署推进。树人律师将在本文聚焦“建立并完善现代化的董事会制度”这重要一环,梳理与外部董事履职涉及的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方法院相关实务案例对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风险进行解读分析,供您参考。
一、外部董事概念的提出
在我国,首次出现“外部董事”这一概念的官方文件可追溯到2004年6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