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备案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备案管理
入库时间:2022-12-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较此前执行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在重大案件认定、案件管理机构职责、管理机制等方面均有新的变化,管理力度加强。

2005年印发《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表示,《暂行办法》对指导企业依法维护权益、助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暂行办法》实施已有17年,外部环境和案件管理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国资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

《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概念定义等。第二章“组织和职责”,明确规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总法律顾问、法务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能部门的 ……
继续阅读(剩余:72.9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407202212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