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
入库时间:2022-12-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

2022年12月10日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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