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罗法院成功审结龙岩市首例国有企业龙岩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无讼处置债权等方式节约司法成本,收回可供分配破产财产268万余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亦达近10%。
据悉,龙岩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5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属国有全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该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属典型的“僵尸企业”。因该公司涉各地执行案件众多且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公司多年自行清算困难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厦门某公司申请,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龙岩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新罗法院审理。后,经新罗法院指定由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破产清算进程,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及债权人往返参会成本,新罗法院在立案后40日内即通过钉钉网络平台线上与法庭线下相结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