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7年3月,甲省科学院产业处发展规划科副科长曹某注册成立A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其母亲。2018年8月,曹某向省科学院呈送《关于省科学院增资持股的请示》,以筹备投资资金名义请示省科学院认缴A公司25%股份。经办公室主任孟某、副院长杨某、院长顾某逐级签批后,省科学院决定参股A公司。2018年9月,A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省科学院认缴250万元。根据省科学院《关于印发院机关改革方案及职能分工的通知》,由产业处监管A公司以省科学院名义实施项目,同时曹某作为产业处副科长负责上述项目具体运作。2018年11月,曹某以省科学院名义,起草《省“产资研”结合高技术产业孵化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的报告》,虚构项目内容、建设规模及公司经营情况,由A公司向省发改委申报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发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