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审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李曙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审稿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为发行新股筹集资本带来更大灵活性。二审稿也为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在李曙光看来,二审稿有四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增加了更多任意性规范,为公司降低成本等提供更多自治空间,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国有出资公司方面,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三是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保证交易安全,二审稿明确失权股权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缴纳相应出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股东转让未届缴资期限股权的,出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此外,二审稿在与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