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11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聂军、周新开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聂军在收储、销售粮食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周新开一起,侵吞国有资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聂军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粮食业务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贿赂。
2003年至2007年,被告人周新开在收储、销售粮食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被告人聂军共同采取虚报套取资金、截留销售利润等方式,侵吞国有资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新开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粮食业务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贿赂。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聂军提议并与被告人周新开商议后,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