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了更好条件。
为厘清输配电过程中各类成本,201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7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了前两个监管周期的价格核定。经过两轮成本监审,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
“在第一周期改革实现成功破冰、第二周期改革全面铺开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第三监管周期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