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被开除党籍
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被开除党籍
入库时间:2023-06-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芜湖市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同发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贪婪成性,靠企吃企,把任职国企当成“自留地”和“提款机”,挖空心思,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宋同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同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 ……
继续阅读(剩余:8.5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2830202306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