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记者今日(8月27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网获悉,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正局级)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已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逮捕。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网的消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正局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吕永杰决定逮捕。
同在8月24日,上海市纪检委、监察委官网也公布消息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