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山西省委经济会议决策部署,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4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国有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就业示范引领作用,开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国有企业工作新路径。
一是目标定位准。以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质量稳定就业为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普惠性就业扶持政策基础上再获优待,助力退役军人实现自身价值,共同营造全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氛围。
二是配套政策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企业,精准掌握用工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