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提速“僵尸企业”及产能过剩企业债务处置工作。
“僵尸企业”及产能过剩企业债务处置,既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的重点工作,也是市场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债务处置工作应以强化市场自我出清能力为基础,相关各方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兼顾时间效率与实际效果。
长期以来,“僵尸企业”及产能过剩企业处于低效率运行状态,占用着大量的社会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资源,造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损失与浪费,掣肘我国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债务处置时间越迟缓,相关方的经济成本会持续增加,处置工作就越复杂,综合成本就越高,更会错失重要的战略转型机遇期。但是,若一时图快,大干快上,采取“一刀切”方式,貌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