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严防脱实向虚
证监会发文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严防脱实向虚
入库时间:2018-01-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独家了解到,证监会为进一步防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风险,对原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了修订,目前已经形成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并且已经向中介机构下发。

据了解,原负面清单共11条,本次修订4条、新增4条,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共15条。

记者获悉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采纳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的建议,对于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禁止发行债券时限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报告期(两年及一期)趋于一致;将最近6个月内因违反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被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的发行人纳入负面清单。

PS:需要说明的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负面清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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