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日前,从浙江省国资委获悉,浙江省近日出台《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暂行)》,以更加市场化的改革力度,赋予国企更加自主的工资分配权。该项改革将在今年全面实施。
国企工资改革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工资总额的决定机制。“省国资委负责调控各省属国企的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省属国企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优化内部分配结构。”浙江省国资委考核处负责人说。
每家国企的工资总额不会一成不变,不仅要与劳动力市场的行业水平衔接,更要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钩挂。原则上来说,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当年工资总额或将相应下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