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郑州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该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有关部门及下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部分要点如下:
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国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