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委(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要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可见基层组织设置中主要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另一个是党支部(党总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尽管工作中党委(党组)和党支部(党总支)存在着上、下级关系,但工作的共性都是围绕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工作。这六个方面的建设涵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