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具有层级很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充分的监督效力和执行效力,是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体系。而且这个《决定》具有系统性,今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决定》建立健全法治保障,管好国有资产。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头戏,这是“两个毫不动摇”中对国有企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在国有资产监督方面的职能,2017年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
目前来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仍然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管理 ……